好消息
2017年原农业部在河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等5个省的7个贫困地区开展了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试点。201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在总结试点工作初步成效的基础上,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国各地要扩招特聘农技员了!
实施区域扩展到22个省区市
1、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
2、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外其他有意愿的地方。
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
特聘计划实施县农业部门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制定《特聘农技员招募办法》《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特聘农技员招募、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
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
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特聘农技员招募条件
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
1、农业乡土专家
2、农业种养能手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4、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特聘农技员招募程序
特聘计划实施县根据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农技推广工作需要等,合理确定特聘农技员招募数量和招募标准,每个县招募特聘农技员原则上不超过5名。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等程序,开展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
特聘农技员招募要全程公开透明,通过多种方式在全县进行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特聘计划实施县按照助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带动贫困农户精准脱贫等要求,明确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1、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特聘农技员的补助方式
特聘计划实施地区农业部门可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资金,对特聘农技员给予补助。
特聘农技员具体补助标准由实施县结合特聘农技员的工作任务、工作量等研究确定。鼓励特聘计划实施县争取其他渠道资金,加大对特聘计划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