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讲:清官难断家务事,婚姻、继承、领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都是农民朋友家里经常遇到的,这些“家长里短”的小事很多都涉及到法理,处理不好很容易产生纠纷。本文举几个案例来帮助农民朋友分析生活中容易遇到的法律问题。
夫妻离婚时不能分割孩子的压岁钱
案例:小赵和邻村姑娘小田2009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逢年过节时,家里的长辈和亲朋都会给儿子压岁钱,小赵夫妇就把这些钱以儿子名义存在一个卡上,将来作为儿子的教育基金。今年,夫妻二人感情出现问题,协议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小赵要求两人均分儿子的压岁钱,但小田不同意,认为这钱归儿子所有,大人无权分割。
说法:现实生活中,逢年过节长辈给晚辈压岁钱的习惯由来已久,从法律的规定上分析,压岁钱是长辈对晚辈的赠与,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因此,孩子的压岁钱应归孩子个人所有,小赵夫妇离婚时对这笔财产无权分割。
领养兄长的孩子也要办理收养手续
案例:程朋夫妇结婚10余年,但一直没能生育孩子,为了老有所依,程朋夫妇打算领养兄长家2岁的小女儿美美,得到兄长同意后,程朋夫妇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直接把美美领到家里抚养,他们认为:美美是自己的亲侄女,既然是一家人,就没有必要办理收养手续。
说法:领养是收养的通俗说法,是指通过合法手续,把别人所生的子女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因此,即使是领养自己兄长的孩子也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收养”,受我国收养法调整,在被收养人的条件、送养人的条件、收养人的条件以及收养程序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我国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也就是说,收养孩子必须经政府部门登记,若仅有事实上的收养行为不能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也将不受法律保护。
子女不能“提前”继承父母财产
案例:老肖夫妻有两个儿子,老两口想到年岁已高,想早些把身后事安排好,就当着几个亲戚的面召开家庭会议,承诺二人去世后,家里的存款归大儿子,房子归二儿子。哪知没过多久,大儿子就找到老肖要存款,说反正这些钱将来也是自己的,现在自己做生意急着用钱,就“提前”支取了。老肖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
说法:老肖夫妇在家庭会议上的承诺属于立下口头遗嘱,是合法有效的,该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生效。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老肖老两口还健在,遗嘱没有生效,继承也没有开始,因此,老肖的大儿子想“提前”继承父母的财产是没有法律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