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20岁了,我还要替他还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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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儿子今年已经20岁了,结婚后仍和我们老两口住在一起。他在外面欠了债,没钱还,就去外地打工了。现在债主天天来我家骚扰我,让我替儿子还钱。请问,我有义务替儿子还钱吗?

答:子女18岁前,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你的儿子已经成年,且有能力结婚、打工,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你儿子有财产在你那里,你可以用他的财产替他还债。否则,即使他仍和你住在一起,你也没有义务替他还债。如果对方持续骚扰你的生活,你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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