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奶奶由谁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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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父亲年初过世,之前奶奶一直是跟我们一起生活,而爷爷早年已经过世了。现在我母亲想让奶奶随我两个叔叔生活,因为家中现在只有母亲一人,无力独自照顾奶奶,但两个叔叔都不愿意照顾奶奶。奶奶在他们的怂恿下起诉了我母亲,一是要求继承房产,二是要求居住权。请问我的两个叔叔是否应当赡养我奶奶?奶奶是否应当跟随我的两个叔叔居住?

  答: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您的两个叔叔属于奶奶的子女,他们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

  您的母亲没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您本人也只在特定情况下有赡养义务,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您的父亲过世,奶奶应当有继承权,从法律角度的确可主张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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