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如何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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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我省已经出台规定,明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标准:欠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4万元以上劳动报酬的即可入刑。

“俺现在工资发放情况还行,要的话就给。俺没文化,法律更不懂了。”在郑州市某建筑工地工作的张师傅告诉记者。这也是大部分农民工的现状,那么农民工朋友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签订劳务合同,保障合法权益

“农民工朋友能证明用工方没有及时足额发放薪酬的最有力证据就是和用工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即使在工作之初没有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也要达成口头协议,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法官张瑞花说。

注意收集证据,依法追讨工钱

张瑞花提醒农民工朋友在和用工方确立劳务关系以后,要留取能证明自己和用工方劳务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号或第三方的证明等,这些在发生讨薪纠纷时,可以为自己证明身份。如果用工方不能及时出具能充分证明工资款项已经发放的证据,因此造成纠纷时,用工方要承担主要责任,法律将优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

“被老板拖欠工资,应当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暴力手段,否则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当权益遭到侵犯时,农民工朋友可以先到清欠办或者劳动监察大队起诉,经劳动监察大队下达依法限期支付的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果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立案。在劳动监察大队出具限期支付文书期满后三个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法官杨伟建议。

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

农民工朋友必须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及相关法律常识,树立法律意识,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徐律师说,有很多农民工朋友法律知识欠缺,对劳动法了解不够,这从某种程度上直接导致了农民工在维权方面的盲目性,结果往往是在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没有办法拿出有力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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