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荒地能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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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对于荒地,为了提升其土地的使用率,法律是提倡个人承包和开垦荒地的,需要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那么,什么人才能开垦荒地,如果个人开垦了荒地,想要流转的,能够买卖吗?

【律师解答】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个人开荒的,要取得国家或者集体同意,未经同意,国家或者集体有权随时收回。开荒人是不享有出售权利的。

但是,对“四荒地”的承包,法律有一些特别的规定。首先,根据《土地承包法》第45条规定,对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通常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的承包,也称“其他方式的承包”。其他方式的承包并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有份的承包,承包人也不局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户、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都可取得对这些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

其次,承包人不受身份的限制。“四荒地”承包方不受区域、户籍、单位和个人的限制。在同等条件下,当地农民可以优先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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