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国《刑法》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积极退赃可以作为诈骗罪的量刑情节,但实践中,对于犯罪数额小,情节较轻的案件,被告人能主动退赃的,很多都可以判处缓刑。
吴某和戚某
可能构成重婚罪
吴某2016年4月才与前妻办完离婚手续,他和戚某的孩子却在两个月前就已经出生。吴某和戚某是否构成重婚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吴某和前妻婚姻存续期间,吴某和戚某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两人生育了一个孩子,如果两人在吴某和前妻婚姻存续期间公开共同生活,对外自称是夫妻,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则吴某可能构成重婚罪。如果戚某明知吴某和前妻未离婚,仍然和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戚某同样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