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清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拐卖儿童案,将亲生儿子以10万元出售的刘越山夫妇,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刑。刘越山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吕红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经查,被告人刘越山夫妇已有两个孩子,在第3个孩子即将出生时,二人考虑到以后抚养困难,于是商量等孩子出生后卖给他人。今年3月,孩子出生后,通过他人介绍,刘越山、吕红玉夫妇以10万元价格将孩子卖给了赵某夫妇,后来事情被孩子的爷爷发现后报了警。在法庭上的刘越山、吕红玉夫妇追悔莫及,然而等待他们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