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医保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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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医保局协同县税务局、乡镇(街道)政府等部门创新思路,开拓征缴新举措,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发动,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狠抓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早着手,早谋划。8月中下旬,县医保局根据省医保局征缴方案,结合全县实际,广泛征求县税务、财政、民政等部门意见,制定县医保局、税务局、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征缴工作方案,提请县政府审议并通过《罗山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罗政办〔2022〕60号),厘清部门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建立“政府主导、医保、税务主责、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统筹推进机制,专人专岗与医保、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实行“点对点”的沟通,共同构建起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组织工作。同时,经过前期精心准备,全县于9月23日召开由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主职参加的医保征收动员会,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征缴目标,详细分解落实参保任务,实行层级责任制。会后,各乡镇(街道)按照要求召开本部门动员会,层层动员部署,压实责任。

强化措施,完善奖惩,切实提升工作实效。一是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并对此项工作实行周调度、周排名、周通报;二是各乡镇(街道)一把手亲自部署抓落实,严格履行职责,定目标、定进度、定人员、定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细化工作举措,成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税务、财政、医保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的协调机制,采取集中安排部署、县乡村三级参与、广泛宣传动员等措施,集中力量开展参保缴费工作;三是严格督查问责,县委督查办、医保局、税务局成立专班,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征缴情况进行督查,压实干部责任,汇聚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医保征收工作任务;四是完善奖惩制度,对征缴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县委、政府根据考评情况,对考核得分在 96分及以上乡镇(街道),按奖惩办法给予奖励经费,对完成任务不足 90%的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加大宣传,让群众充分知晓医保征缴政策规定。根据罗政办〔2022〕60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医保缴费集中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0日。全县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96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参保对象为辖区内不属于城镇基本职工医疗保险覆盖的人员,同时,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城乡居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助工作,确保将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五类人员纳入医保范围。

县医保局转变思路,找准宣传切入点,以政策+案例的宣传方式,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利好,引导群众算好经济账,从思想上转变“要我参保”为“我要参保”。印制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2万份,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医保经办窗口;通过罗山在线等媒介对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程序、缴费时间、标准、缴费渠道等进行专题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联合县税务局利用核酸检测点作为宣传新阵地,将宣传资料发放至群众手中;县融媒体中心通过短视频、电视滚动字幕等形式实现扩面宣传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各乡镇(街道)充分利用村村响、宣传车、微信群、乡村公示栏、宣传单等形式,对医保征缴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发动乡、村干部走家串户,为群众全面解读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政策,让政策深入每家每户,消除群众抵制思想,提高居民参保意识。

优化服务,做有厚度、有温度的医保经办。一是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9月以来,县医保局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医保业务下沉至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实现医保“就近办”,方便群众参保登记;二是细化应参保人员台账。税务、医保部门细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台账,以户籍人口为基础,根据近三年城乡居民缴费情况,结合医保系统数据,建立精准的应参保人员台账,做到底数清,数据实;三是建立特殊人群参保台账。县医保局主动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对接,梳理并建立特殊人群参保台账,做好跟踪问效,持续开展贫困群众参保动员工作,推动实现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等五类困难人员参保全覆盖;四是各村设立固定征缴点。包村干部、村委干部为流动征缴服务点,全网式开展征缴服务工作;五是开拓缴费渠道,创新缴费服务。改变以往单一征缴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实现城乡居民医疗立体征缴方式。通过委托村两委集中代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河南税务公众号、“河南税务”手机APP、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公众号、“豫事办”等渠道,让缴费人依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方式缴费,实现足不出户完成缴费。

截至11月3日12时,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已参保缴费人数达到305263人(其中集中征收人数271263人,线上缴费人数约34000人),占应参保总人数46.44%,共征缴医保费10684.21万元。下一步,罗山县医保局将继续督促各乡镇(街道)要咬紧目标任务,围绕整体参保率达到96%、困难人群参保率达到100%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征缴力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同时进一步协同税务、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比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五类人员信息,将底数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及时资助参保,切实减轻困难人群缴费负担。(通讯员    张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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