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的一天,王连在正阳县兰青乡街上赶集时捡到一张户名为“王莲”的存折,存折上存有8000元钱,王连动了心,便偷偷将存折放回家,等待机会取钱。2012年,王连自认为捡到存折已经5年多了,没有人再找了,便持伪造的“王莲”身份证复印件将存折上的现金及利息取走。当年11月9日,公安民警将王连抓获。今年1月29日,正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连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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