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修自己的房子时,一个同村的好友要过来帮我,我说不用了,但是他还是爬到屋顶帮我。他不小心推下去一片瓦,砸伤了一个路人。请问,我要担责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为他人无偿帮工的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你拒绝了帮工,但作为获利者,你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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