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私募、众筹等融资行为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商业领域。而打着投资、融资的名义,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近日,贵州黔东南州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涉嫌网络传销案。
该涉嫌传销组织自2014年开始,以“国宏金桥基金”“国宏众筹”等项目的名义,通过设立网上办公平台,收取入会费、发展会员,骗取财物。截止案发,会员人数已达三万一千多名,涉及全国31个省份。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曾联合下发意见,明确规定: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量刑标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该案已由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