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规定 “末位淘汰”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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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名销售人员,最近公司搞了绩效考核,规定实行“末位淘汰”,考核最后一名要被辞退。请问,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

答:“末位淘汰”作为企业内部的考核办法,属于一种激励机制,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如果将此制度与聘用关系挂钩,是否合法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可因“末位淘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当劳动者处于末位时,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末位淘汰”,用人单位单方面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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