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源汇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双汇广场管理办公室根据《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娱乐活动的安全、文明、有序运行。
一是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安全合理、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在双汇广场活动的健身团队进行调查备案、逐一登记在册,合理地为广场舞健身娱乐活动进行场地规划;
二是对报备在册的早上6个健身操团队,晚上5个健身操团队,1个交谊舞团队,1个老年操团队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掌握他们的活动内容、人次和规模,并召开团队代表座谈会,签订文明健身承诺书,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广场舞健身娱乐规定,做到自觉文明健身;
三是要求广场舞健身爱好者严格遵守广场规章制度、文明健身,规划的场地不可私自调换位置,开展锻炼时必须严格符合环境噪声管理的相关规定,音响音量白天控制在55分贝以内,晚上控制在45分贝以内,不得影响市民群众的正常工作生活和学生的学习秩序;
四是广场舞健身娱乐活动团体必须严格遵守活动时间,冬季控制在上午7:00–8:00,晚上19:30–21:00;夏季控制在上午6:30–8:00,晚上20:00–21:30;
五是对广场舞娱乐健身活动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由双汇广场管理办公室给予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以相应的处罚;对处罚后仍不配合工作的,双汇广场管理办公室将予以取缔;
六是双汇广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定时的加强广场舞健身娱乐活动的日常巡查检查,有序推进广场舞健身娱乐活动的监管机制,坚决杜绝广场舞扰民的现象发生,全力营造健康、和谐、文明、有序的良好氛围。(陈艳华 周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