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镇江一男子为练枪法,先购气枪、再购弹药,最终触犯法律。近日,镇江市丹徒法院刑庭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买卖弹药罪案件。
两年前,镇江男子王翔(化名)在淘宝网一家销量较高的店铺评论区内,看到有人留言“需要气狗请加微信”。自小迷恋气枪的王翔立刻猜到“气狗”就是气枪的意思,于是通过加微信、转账的方式,以3800元的价格购得气枪1支。
2017年7月18日,王翔又向他人(另案处理)购买铅弹1000发。购得气枪和弹药之后,王翔经常去偏僻的地方,对着树枝、树叶练习枪法。
2018年3月,公安机关在一次摸排非法买卖弹药线索时,发现了王翔的购买记录,于是将其抓获归案。经鉴定,被告人王翔所购买的气枪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气枪铅弹的枪支,所购买的铅弹是0.57cm气枪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翔非法买卖弹药,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买卖弹药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扣押在案的长管气枪1把,气枪弹43颗、枪丝2卷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