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先生问:2018年11月15日,黄在自家农村宅基地上修建住宅,黄将自建房发包给没有任何资质的施工队承建,施工队老板李某又雇佣何某、潘某等5人来帮忙。2018年12月7日,何某在拆除二楼阳台模板时不慎摔下,当场死亡。当天,施工场地未搭建安全防护网,何某也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绳。现何某的家属要求黄先生赔偿。请问黄先生是否该承担责任?
答复:黄先生将自建房发包给没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李某施工队来承建,黄先生应与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死者何某在施工时,存在疏忽有一定过错,应减轻黄先生与李某部分赔偿责任。
